宜科字〔2021〕24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
“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宜春经开区、袁州区、万载县科技(分)局,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省驻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宜发〔2017〕1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的意见》(宜府发〔2016〕17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市科技局编制了《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和推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重大科技专项:工业类、农业类、社发类、合作类;
2.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类、农业类、社发类、合作类;
3.平台培育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请在宜春科技网“市科技局公告”(http://kjj.yichun.gov.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凡在宜春中心城区注册(含宜春经开区、宜阳新区、明月山、袁州区、万载县)的内资控股企业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重点向宜春经开区倾斜。
2.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能申报(规上企业提供上年研发统计报表[L107-1表、L107-2表]及当年至少两个月份的研发费用财务月报表[B203表],规下企业提供上年研发辅助账);失信和当年发生重大安全或环保事故的单位(企业)不能申报(由项目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已承担省、市科技项目到期未验收的单位(企业)不能申报;各级政府公务员、参公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3.申报单位自筹资金原则上应达到申请财政科技资金的4倍以上(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除外)。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指南另有要求的除外)。
5.原则上一个单位(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含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不限,其中宜春学院排序限报10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
6.项目申报单位及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诚信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
7.对2018年以来未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类实质性支持的单位(个人),原则上不予支持;对2020年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获得过省科技奖励的、研发投入强度较大的单位(个人),以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四、推荐及报送要求
1.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2.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8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集中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其中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004室市科技局综合科,电话:3223296,邮箱:yckjjzh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3.宜春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中心、临床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电子版)
2021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
一、重大科技专项
深入实施“产业兴市、工业强市”战略,培育壮大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聚焦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重大研发专项,力争取得一批具有牵动性、集成性和标志性的科技成果和产业成果,部分领域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重点产品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并能顺利实现产业化。
(一)支持领域
1.工业类
(1)锂电新能源。长寿命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聚合物锂电池、锂离子电池、快充动力电池及动力电池管理系统,低成本高能密度Ni-Mn固溶镍基正极材料、长寿命高电压富锂锰基材料和三元正极材料、新型硅酸锰锂正极材料、电池级碳酸锂、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等锂电负极材料、高比容量微孔硅基和锡基负极材料、碳酸锂材料等。锂电池隔离膜、锂电池铝塑膜、金属锂锭锂粒子、金属锂相关合金产品、锂电五金设备,锂长石、锂云母、锂离子电池钢壳、锂长石粉。低品位锂云母及细晶岩型锂云母提锂制备碳酸锂工艺,碳酸锂冶炼废渣处理。高性能驱动电机开发与产业化,高性能动力电池及其相关配件的开发与产业化,纯电动汽车电控技术及智能化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
(2)新材料。高纯钽焊接管、高性能硬质合金及其制品、超高纯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功能粉末、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及家电、风力发电、超高速晶圆及其制备材料研发、汽车用特种永磁电机的开发与产业化。新一代节能健康的光电显示行业用新材料、新一代太阳能电池及关键光电材料的开发和产业化,高纯度金属有机化合物等电子化学品、专用化学品、反光材料的开发及产业化、新型有机硅材料、高端工业清洗剂、新型复合软磁材料、高折射率玻璃微珠、铝型材及其系列产品、新型彩色钢板、新型建筑材料、纳米蒙脱土、纳米阻燃剂、环氧树脂改性添加剂、稀有金属及其制品的制造和销售。微棱镜反光膜、扩散板、纳米隔热保温材料、环保薄膜、环氧树脂、汽车电动玻璃升降器、光学复合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漆雾凝聚剂、抛光材料,纤维棉、环保万能胶、AB胶、强效铅酸蓄电池环保密封胶粘剂型等开发和产业化。
(3)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电子信息领域围绕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支持软件产品、微电子技术、计算机及网络产品、通信产品技术、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新型电子元器件、信息安全产品、智能交通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铁基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跑步机零部件等技术开发,数字经济。
(4)先进装备。高性能数控机床、高性能复合导体研究、固体制剂成套装备及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化柔性生产线、农机园林电机、机器人开发与产业化;面向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印刷、冶炼、医疗等行业的智能装备;智能起重机械、矿山机械塔基、智能高速电梯扶梯开发与产业化。
2.农业类
(5)现代农业。聚焦富硒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创新研究与产业化示范;特色蔬菜新品种选育及生产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6)农业加工。围绕我市富硒、油茶、水稻、中药材等农业主导产业和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农业特色产业,研发大宗粮食、特色经济作物、畜牧水产等生产加工的关键新技术、新工艺及关键装备,开发绿色、营养、健康农产品,并进行产业化示范。
3.社发类
(7)生物医药。聚焦中医药产业发展,针对具有清晰临床定位的中药新药研发及产业化;中药大品种及传统经典名方二次开发与产业化;中药优质增效及产业化技术提升研究;生物药与化药产业关键技术研究;生物资源高值化制备天然健康产品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优势大宗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关键制备技术产业化;畅销药物的改良型创新或仿制产品产业化;具有临床优势的针对抗肿瘤、心脑血管、抗病毒等重大疾病领域药品产业化。
(8)资源与环境。支持河湖水生态安全生物监测技术体系构建及示范应用;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及产品(装备)开发;节能环保型材料关键技术及应用研究;重大节能环保及资源回收新型高效节能装备开发与产业化;固体废弃物、废水、有害气体的无害化处理及工业废弃物的回收再利用装备开发与产业化。
4.合作类
以上8个技术领域中,与中科院及其所属独立法人研究机构、“985”高校以及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合作的项目。合作项目目标定位合理,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且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以上8个技术领域及合作领域共9个领域,原则上每个领域只支持一个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问题导向。围绕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重大战略产品开发、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方面集中力量,部署创新链,实现重点突破。要求技术问题来源于生产,应用于产业转型升级。
2.目标明确。要通过解决关键环节的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该产业技术水平,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培育和壮大新兴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带动和支撑作用。具体成果的表现类型为: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或领域关键、核心技术;②有竞争力的产品(装备)、品种或重大示范工程。
3.加强协同。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牵头企业要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研发工作基础和产学研合作能力,优先支持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开展合作的项目。
4.企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纳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承担市重大科技专项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5.任务清晰。要针对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最为紧迫解决的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确定研发专项的创新点和突破点。合作类项目必须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一年以上,且已有经第三方认定的成果(专利、标准、成果评价、技术交易合同等)。技术指标要凝炼、量化、可考核,并且项目能够在2年内完成。
6.强化配套。要求申报单位按申请财政科技资金金额筹集6倍以上的配套资金。
(三)支持强度
支持强度为50万元/项。
(四)主管科室
1.工业类:高新科 傅江艳 邬开欣 3222685
2.农业类、社发类:农社科 席娟华 王 臻 3223801
3.合作类:成合科 余 伟 刘日敏 3222238
二、重点研发计划
(一)支持领域
1.工业类
(1)锂电及新能源。轻量化、集成化、标准化及高成组率锂电电池系统研发,电池系统通用化设计技术,电池管理系统、电池热控制技术、电池安全性、电池轻量化研究,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新型高效能量转换与储存技术、新能源与节能高技术服务等方向。
(2)新材料。围绕有色金属、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等产业,支持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复合软磁材料、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学品等新材料、太阳能、风能、节能光电等环保新材料和新材料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
(3)电子信息。围绕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支持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微电子等核心技术和设备的研制;5G移动通信技术、新一代移动互联网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新一代信息安全技术,微电子与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半导体新材料、新器件、新工艺和新电路的应用研究,广播电视技术产品,智能交通产品等技术开发。
(4)数字经济。以数字技术作为其经济活动的标志和驱动力(对包括生产、运作、交换、分配、消费在内的各经济活动环节实行数字化);采用现代创新引擎“互联网+创新2.0”改造传统工业经济,重构智能型数字经济新业态;具有数字化、网络化、全球化、知识化、智能化、开源化特征的新经济。
(5)先进装备。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机械等产业,支持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智能化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卫星导航地面设备、精密仪器、高效矿山和工程机械等装备设计与制造技术研究。
2.农业类
(6)现代农业。绿色有机富硒稻米、水果、水产、畜禽、茶叶、食用油、蔬菜、食用菌等种植、病害防治或品种改良、精深加工、养殖环境可持续利用、智慧农业集成创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物联网技术研究、现代农业重要农机装备等。聚焦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及绿色高效栽培;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绿色精深加工;特色经济作物生产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精深加工和高值化利用与示范;畜禽绿色安全健康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畜禽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现代农业重要农机装智能化研究与示范;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物联网技术研究与开发等。
3.社发类
(7)生物医药。围绕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医药制造、生物技术等产业,支持珍稀中药材人工培育技术及产品研发、医药生物技术与产品、中药天然药物技术与产品、化学药技术与产品、医疗仪器设备、轻化工生物技术及产品、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等技术方向。不支持尚不成熟生物技术提取类项目和中药资源规范化种植项目,不支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项目及产品。
(8)资源与环境。支持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技术方向。
(9)社会民生。支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气象、防震减灾、河湖治理、应急处理、国家安全、反恐禁毒、艾滋病防治、综治维稳信访、烟花爆竹安全技术、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等方向。
4.合作类
以上9个技术领域中,与中科院及其所属独立法人研究机构、“985”高校以及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合作的项目。合作项目目标定位合理,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积极作用,且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主要针对全市重要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或者关系民生的社会公益性问题,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
2.项目取得了一定的相关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证明,或者项目拟获得新产品、新工艺、新标准等方面有一定的研究。
3.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
(三)支持强度
支持强度为10-20万元/项。
(四)主管科室
1.工业类:高新科 傅江艳 邬开欣 3222685
2.农业类、社发类:农社科 席娟华 王 臻 3223801
3.合作类:成合科 余 伟 刘日敏 3222238
三、平台培育计划
(一)技术创新中心
1.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锂电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大数据、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的创新平台。
2.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有研发场所。项目单位为宜春市科技型企业并已经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应的科研场所及仪器设备,并且能够配套相应的研发经费,能满足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团队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2)有研发人才。有“国字号”人才担任“创新平台”主任,且有与“国字号”人才稳定合作两年以上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含“国字号”人才,“国字号”人才具体包括: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人员,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优秀青年基金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3)有研发项目。建设期内有联合开展的技术攻关项目,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
(4)有研发投入。依托单位必须是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效益良好,每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5)有管理机制。有合理的组织架构,有管理机构和学术咨询机构,有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管理制度。
3.支持强度
支持强度为10-20万元/项,享受《宜春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宜府办发〔2021〕13号)补助的不重复支持;以已列入“省双千”人才计划“国字号”人才名义组建的不在本项目中支持。
4.主管科室
成合科:余伟 刘日敏 3222238
(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面向重大常见多发病防治需求,在优势疾病领域(或优势病种)、临床专科方面,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临床医学创新基地。
1.申报对象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2.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中医治未病、脊柱外科、胃肠病等临床医学研究。
3.申报条件及要求
(1)组建单位所在疾病领域临床技术水平在市内处于领先或先进水平。
(2)具备较好的研究条件和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投入有保障。
(3)鼓励以优势单位牵头,会同市内外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4.支持强度
支持强度为5-10万元/项。
5.主管科室
农社科:席娟华 王臻 3223801
附件1: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1:2021年宜春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2:2021年宜春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4:2021年宜春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doc
宜春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宜春市创新驱动“5511”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宜科字〔2021〕24号)电子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