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凝聚和发挥专家力量,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专业化水平,助推全市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宜春市民政局拟组建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现面向全市范围广泛征集专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或在相关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产业政策和制度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无不良执业记录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四)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所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职业资格证书并在相关领域从业3年以上。
二、面向行业领域
专家库专家主要面向全市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养老服务机构及热衷于养老服务的爱心人士征集,涉及与养老服务业相关的法规政策、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质量监管、人才培养、投融资、老年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
三、提交材料
(一)宜春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学术及研究成果清单,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六)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有关事项说明
1.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相关表格和材料以纸质或电子文本形式提交宜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637办公室,联系人:彭山成,电话:3273119,邮箱:ycsylfwk637@126.com)
2.宜春市民政局将对申请人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核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初步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库,颁发《宜春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聘任书》。专家入库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聘期原则上为3年。
3.宜春市民政局将对专家进行分类设置调整及动态管理,适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并委派承担相关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有关调查研究、评估论证、政策起草等工作;委托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邀请参加论坛、研讨会、征文等,听取意见建议;向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推介,支持参与各县(市、区)养老服务工作。
4.专家库成员以“宜春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谁委托、谁支付”的原则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同时对工作积极、富有成效的专家,将适时向专家所在单位反馈褒奖;对专家的优秀成果,将以适当形式向相关方面推荐。
宜春市民政局
2021年2月1日
附件(点此下载表格):宜春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docx
宜春市养老服务行业专家库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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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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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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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专业领域主要研究、从事实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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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意见 |
本人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准确。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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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